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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为何难亮红牌?

20140408115946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因为在环境信用评级中被挂红牌,企业不仅拿不到贷款,海关还会限制其产品出口。更为严重的是,现在国外企业对环保十分重视,往往会取消被亮红牌企业的订单。正因为被套上了“紧箍咒”,广东东莞企业的环境意识逐渐增强,一旦出现问题,会及时进行整改。这也正是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初衷。

今年1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事实上,自2005年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就开始在国内多个省市试水。如今,时间已经过去8年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到底发挥了多大作用?红黄牌对污染企业的震慑力有多大?《办法》执行还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有啥震慑力?

有助于改变违法成本低的情况,若出现环境违法,企业贷款、进出口甚至业务都会受到影响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环境信用评级将关系到企业能否得到银行融资、能否成功上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如果不能建立良好的环境信用评价纪录,将很难从银行及相关机构取得信贷,这将迫使企业为了能够顺利融资而下大力气提高环境信用评级。

以江苏为例,江苏省公布2012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后,某企业主动要求缴纳拖欠两年的排污费近75万元;苏州、金坛、宜兴、江阴、丹阳等地50多家企业主动向省环境应急中心上报环境应急预案;某企业被评为黑色企业,渣打银行等金融机构立即拒绝向其发放贷款,面对公众和资金压力,企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督察指导。

宁可被罚,也不愿意认真进行环保整改,这是我国当前环境管理面临的无奈现状,因为整改成本往往要比罚款高得多。存在这样的问题,症结就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而环保部门监管手段较少、执法成本高。

环境信用管理的出现就是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07~2012年,广东省环保厅连续6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并将其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对被评为红牌的单位,银行将对其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回已经贷出的款项。这样一来,那些存在环境违规问题且需要银行贷款的企业,日子自然就不好过了。对于从事进出口生意的企业来说,还会被限制产品进出口。在广东江门,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那些被评为红、黄牌的企业,业务很快就会出现下降。

为何评价结果没被有效利用?

企业的环境违法、粗放低效利用资源等不会对其盈利性产生影响,商业银行更看重盈利性

但是,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贷款、保险等金融行为方面到底占多大权重还有待商榷。在国内很多地方,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发展阶段、GDP增速等瓶颈问题。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姝影说:“目前环境风险评价没有引起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仍处于违法成本比较低的阶段,资源性产品价格没有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市场上资源产品的供求关系。因此,企业的环境违法、粗放低效利用资源等不会对其盈利性产生影响,银行也就无法从贷款过程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如果企业成本能够真正反应资源的稀缺性,那么这个风险一定会传递到银行,但目前无法真正传递过去。”

正如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所言,在财政资金下发、信贷和保险利率、政府采购资格等方面,环保部门启用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将环保部门的履职成果“可视化”、“通俗化”,以便金融、财政等领域主管部门识别,并建议上述部门采取差别化政策,但环保部门无权介入其政策执行领域。

在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环境信用评价报告能否被有效利用,困难在于商业银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商业银行的业务本来只要符合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即可。对于需要盈利的商业银行来说,如果重视环境保护的企业不盈利,银行又怎么可能给这样的企业贷款?

绿色信贷为何比例不高?

大型商业银行表现较好,是否发放贷款要考虑很多因素,要满足拉动地方经济增长项目的要求

一个尴尬的现状是,目前绿色信贷项目贷款占信贷总规模比例依然较低。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21家主要银行机构的绿色信贷余额为4.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为8.8%。

《2012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的评估结果显示,排名前 50位的中资银行中,银行在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方面虽有提升,但整体水平偏低。

对此,杨姝影补充说,按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划分,大型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款方面总体表现最好,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表现较差。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要满足一些拉动地方经济增长项目的贷款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行是否向一家企业发放贷款,除去一些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项目,对于其他项目,环境因素只是一个权重,是否给予贷款还要综合很多因素。

分析认为,虽然国家层面和一些省市已经建立了环保部门与银行监管、授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但更多的省市尚未建立这样的机制。即使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包括国家层面),也不能全面、及时地进行信息交流。在信息缺失和不完整的情况下,银行难以做出判断,一些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仍然可以得到贷款,这不仅不利于环境保护,也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为啥管不住小企业?

对小企业的约束力有限,但这些小企业才是主要污染源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他们在编制中国水污染地图和空气污染地图时发现,大量重污染企业还在享受着银行的大额贷款支持。

记者不久前跟随环境保护部督查组赴河北廊坊、河南郑州等地督察时了解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于那些环境违法的大型企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对小企业却是无可奈何。

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民营企业都留有充足的周转资金,因为这些企业没有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信用管理制度中的银行限贷措施对他们作用不大。

而目前各地在探索推行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所涉及企业主要是各大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大量省控、市控企业并不在此范围。这使得一些被挂了红黄牌的企业觉得很不公平:“那些没有被纳入信用评价的省、市控企业或者小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不比我们低,但我们被挂红牌他们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样很不公平。”

采访中,业内专家对于《办法》实施反映最多的也是这个问题,“很多行业的非重点监控企业基本都是小企业,而这些小企业才是主要污染源。因此,应该细分行业,把污染更严重的非重点监控的小污染企业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该由谁进行评价?

第三方机构有助于保证结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但目前银行更愿意接受政府部门的评价结果

根据《办法》规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包括10类,具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等特征,其中就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企业。

但环境信用评价并不是简单地以污染多少作为评价标准。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方面21项。

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中的企业,如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可以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的生命力在于客观公正,那么,是环保部门评价好,还是有能力的社会机构进行评价更好?

根据《办法》规定,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其他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职责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环保部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对于评价主体,究竟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还是由行政部门评价?

杨姝影认为,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惠誉、穆迪均为第三方评级机构,第三方评价有助于保持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但在中国现行条件下,我国还未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服务市场发育尚不完全,具有评价资质的评级机构过少,也很难全面掌握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因此一些银行更愿意接受政府部门给出的评价结果。

在评价方法上,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企业特点千差万别,要制定出既能统一标准又能满足个性的制度就显得非常困难。

借鉴银行的精细化管理,专家希望未来能够避免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一刀切”,以便于金融机构规避环境风险、筛选优质客户。

杨姝影指出,环境管理也要以环境信用、环境绩效为依托,通过对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评价,为有效配置监管力量、提高环境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降低管理总成本等提供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