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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制度:“老赖”将面临信用惩戒

20140226133835  来源: 网络

2014年1月13日上午,记者从天河法院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法院在对付“老赖”方面有了新举措——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其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向媒体公开,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面临信用惩戒。

2013年10月以来,天河法院公布了80件执行案8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人制度一出台,便显示出强大的威力。当天天河法院通报了3起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执行的的典型案例,涉及民间借贷、抚养费、货款三类民事纠纷,被执行主体涉及个体自然人和公司法人,三案中执结的最高标的额达一千四百多万元。

天河法院执行局赵飞龙局长介绍,天河法院在此方面有两大亮点:

第一,凸显民生优先。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含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全部纳入法院依职权执行范围。

第二,震慑升级零死角。天河法院与区内公安、交警、科信、工商、规划、房屋管理、税务等20多个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设置信用关卡,扩大惩戒威力。同时与网易新闻频道、广东企业信用信息网、广州信用网等网站、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平台合作,扩大失信名单公布范围。此外还实行公职人员名单通报制度,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