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标准

虚假广告泛滥让诚信“情何以堪”

20150403163004  来源: 中国文明网

    广告不是影视剧,也不是讲故事。广告对市场竞争、百姓消费行为等都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因此,广告必须真实、客观。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形形色色的虚假违法广告却无处不在。日前被处以“史上最大罚单”的佳洁士就是一个典型。记者就此梳理了近些年来一些“著名”的虚假广告,消费者从中可看到自己是否曾“栽”在里面。


  所谓广告,即广而告知之意。通常情况下人们所说的广告大多是指用于推广商品、服务或理念的付费公告,其目的是劝说大众购买、认知商品或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广告可以说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如影随形。打开电视,广告立马蹿了出来;翻阅杂志,广告也会跃然纸上;乘坐公交,报站器里也夹杂着广告;走在大街上,广告将人群包围……哪怕是睡觉,手机短信广告还时常骚扰人。  


  广告多,仅仅是影响人、骚扰人也就罢了。但在众多的广告当中,有不少是虚假广告就另当别论。近年来,形形色色的虚假广告可以说满天飞,涉及的领域有医药保健、食品酒类、化妆美容、教育培训、房产销售、旅游服务和金融服务等等。其虚假广告的手法主要是傍明星、傍名医、傍专家,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是“你方唱罢他登场”。就像电视小品里面说的:只要是死不了人,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虚假广告充斥市场,难道真的任由其蔓延、无法可依?非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 、第五条明文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既然有法可依,虚假违法广告又为何泛滥且呈蔓延趋势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一个是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失;另一个是企业利欲熏心,丧失公德,不守诚信。虚假广告不仅害人,更害自己。如今年3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披露查处的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构成虚假广告一案,不仅佳洁士商家因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而且“佳洁士”这一品牌形象也将严重受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讲究诚信的国家。正所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 ”……作为个人来讲,诚信是一张无形的名片;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是一块金子招牌;对于国家来说,诚信是良好的国家形象。无论是个人、商家还是国家都讲究的是“诚信”二字。毋庸置疑,商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就是严重失信,就是自砸招牌、自毁声誉。  


  虚假广告泛滥,让诚信“情何以堪”?不管是发布虚假广告商家还是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大腕们,唯有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守诚信的底线,方能取信于人、立足于市场、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