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动态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应用成效显著

20140125115948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网

为掌握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的应用效果,促进各行在应用征信系统过程中的经验交流,征信中心在2008年选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共7家试点行建立了征信系统应用成效上报制度。

目前,7家试点行已上报了2008年第3、4季度(以下称报告期)防范高风险客户再融资、贷后风险预警、清收转化不良贷款、识别第二套房贷申请、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支持产品创新、提高审贷效率等7个方面反映征信系统应用成效的汇总数据以及典型应用案例。总体看,征信系统在试点商业银行的应用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在企业征信系统应用方面,7家行利用企业征信系统拒绝高风险客户信贷业务申请5093笔,涉及金额484.7亿元;6家行(不包括工商银行)压缩贷款规模涉及业务6946笔,涉及金额282.3亿元;利用企业征信系统中的他行信息在贷后管理中预警高风险业务6279笔,涉及金额506亿元,有效地帮助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6家行(不包括工商银行)利用企业征信系统转化不良贷款为正常业务446笔,涉及金额12.7亿元;进行资产保全的业务2744笔,涉及金额116 亿元。

在个人征信系统应用方面,7家行利用个人征信系统拒绝高风险客户贷款申请14.4万笔,授信额度297亿元;信用卡申请171万笔,授信额度36.7亿元;5家行(不含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利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他行信息在贷后管理中预警高风险业务7.6万笔,涉及金额56.3亿元。利用个人征信系统清收不良贷款和信用卡业务6.6万笔,涉及金额43.7亿元;6家行(不含招商银行)转化不良贷款和信用卡为正常2.2万笔,涉及金额22亿元。同时,7家行利用个人征信系统识别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业务34.5万笔,涉及金额91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