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动态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召开云南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

20151205170227  来源: 网络

为加强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民族地区群众饮食安全,提升民族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11月24-25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在德宏州召开云南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族宗教委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州(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研究室,有关食品安全学院、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中心、舆情分析中心(新华社)、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民族地区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代表共11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省民族宗教委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德宏、怒江、迪庆、大理、楚雄、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八个州政府食品安全办汇报了近年来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省政府研究室,有关食品安全学院、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中心、舆情分析中心(新华社)、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以及民族地区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专家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围绕如何做好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研究了我省下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民族地区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矛盾凸显,影响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的制约因素较为突出。一是民族地区传统民族特色食品以小作坊加工居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存在大量风险隐患。二是监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全省县(市、区)“三合一”机构职能整合正在推进,民族地区监管力量弱、执法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技术支撑能力不强、信息化工作和追溯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更加突出。三是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形成,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较为淡薄,少数民族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不足。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一要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部署为引领,切实增强对抓好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切实强化措施,以最严的监管为手段,加强民族地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是认真整治“小、散、弱、乱、脏、差”,规范按传统工艺加工经营民族特色食品行为,保证民族特色食品传承的规范性,按标准工艺组织生产加工经营。二是严格规范民族地区白酒小作坊。三是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四是以民族地区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为重点,开展“亮剑”行动。三要尊重民族生活习俗,切实抓好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四要以能力建设为驱动,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依法行政。一是加强民族地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二是加强民族地区应急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地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五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努力构建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是试点实施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指导民族特色食品加工经营和民族餐饮经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二是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是各级各单位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六要在民族地区深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切实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保障措施、财政投入和督促检查“五到位”。二要切实明确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一是严格明确职能部门责任;二是严格明确民族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四是着力打造民族地区食品安全过硬的监管队伍。三要切实加大民族地区食品安全保障力度。要把民族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乡镇(办事处)监管所的办公设备设施,加快食品检验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食品监管机构人员,足额预算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条件,确保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四要切实搞好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各监管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棋”理念,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开展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从宣传、教育、监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抓落实。要从生产到加工、从运输到流通、从田间到餐厅、从种子到桌子,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五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要严字当头,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肃查处民族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切实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惩处力度。同时强化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追责问责制度,确保民族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刘本军副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就2016年要抓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的作用,切实抓好“四个加强”落实。即加强协调,加强调研,加强督查,加强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构建形成“社会共治,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调,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格局。三是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尽快完成和顺利过渡。四是认真按《云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五是积极开展和推进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六是抓紧实施2014年以来省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批复项目和资金的各类建设项目,确保用足用好资金。七是及时妥善协调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公共卫生事件。八是支持推动云南省食品安全协会成立、发展和壮大。九是大力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应用。十是总结好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谋划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