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告

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备忘录 促社会主体诚信

20140123101842  来源: 信用财富网

21日,记者获悉,日前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并对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工商部门着重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实行任职限制。

《备忘录》规定了信用惩戒的两类人群: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三项,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具体实施方面,由最高法向签约各方及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要求受监管的企业、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立足职能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使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及时识别、锁定失信被执行人;推动“黑名单库”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联网应用,在全国范围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实行任职限制,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