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用经济发展

云南省拟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监管

20140122192026  来源: 德宏市场诚信网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着每个家庭、每个消费都的健康。” 8月14日,云南举行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 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会上,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对《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加入奖励举报人的条款,对《办法》进行量化 规定以提高可操作性等。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被曝光,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隐患和突出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快 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惩戒失信,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维护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办法(试行)》。拟将经营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危害人体健康物质超标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专供婴幼儿的、腐败变质的、非正常死亡的、超过保持期的、国家 明令禁止的、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等十五种食品的经营者列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黑名单,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重大失信者给予严厉的查处并让其付出高 昂的代价。

针对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的黑名单管理办法,参加听证的云南农业大学教授赵鹏桥首先发言,他建议对食品经营者的信誉制定相应的制衡措施,提高惩罚力度,加强举报监督,将群众监督转化为自愿监督,编撰3?15手册,将黑名单告知社会。

云南震序律师所的张宏雷建议地方执法机构要有所作为,遇到全国性食品安全事件时要与全国呼应,发生在地方上的食品安全事件要敢于自曝家丑,现在 的《办法》有很多“标语式”,要具体化,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可操作性。“如果黑名单制度没有来自每一个公民和老百姓的举报,还是落在“标语性”的概念 上,就没有落到实处。相信在举报奖励制度存在的前提下,每一个人都是最好的监督员。”张宏雷如此说。在听证会上,多位代表提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退休教师黄列宁建议增加食品安全审查委员会代表人员,除聘请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纪检监察部门代表等人员外,还要聘请行业协会代表等,以加强权威性。

昆明家乐福法律顾问杜莎建议完善黑名单救治措施。“整个《办法》是对黑名单企业如何认定,达到什么的情形,对认定的情形有一个约定。被列入黑名 单以后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撤出?应该在《办法》中有所细化。如果没有后续的救济措施,会影响到《办法》在后期执行中的完整性、公正性,执行力。”来自沃尔玛 的销售经理东培琴认为,《办法》中“公开的时间和重点监管的时间一致,时间期满,由公开机构撤销”,这个“时间期满”是应如何解释?有的期限是一年,有的 是五年,那其他的行为又是多少年限?她认为都应该作出解释说明。

此外,代表们还建议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加强黑名单信息的发布,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管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违法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