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市场各方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明显。违法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如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基金经理“老鼠仓”背信交易、中介机构专业把关失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对诚信的要求更加迫切、广泛、突出。
今年9月,《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多次表态“资本市场本身就是商业信用发展的结果,是以诚信立足的,应该有责任和信心在诚信建设方面走在最前列。”今年8月30日,海南证监局召开了辖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大会,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那么,作为资本市场主体之一的券商、期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又将如何认识贯彻落实《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呢?
《证券导报》特开辟“海南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专版,为海南辖区的各家券商、期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搭建一个投资者教育和诚信宣传平台,欢迎各家公司投稿(请注明诚信投稿以及公司名称,邮箱: zqdb@hndaily.com.cn)。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汪方怀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海南证监局召开海南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大会,充分表明了监管部门对诚信建设的重视和导向。
大家知道,“诚信”一词由来已久,远在先秦时代就形成了。“诚”即诚实、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信”即信用、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诚信,是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指诚实无欺,讲求信用,要求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因此,在我国,诚信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思想财富;在西方,诚信观念发源于古希腊,兴起于古罗马,体现于商品经济活动中,是契约的基础。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始自罗马法,后来被法制史中重要的民法所继承和发展。目前诚实信用已成为各国现行民商法律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
古今中外的人们都追求诚信。我国资本市场作为新兴的、公开的、透明的市场,上市公司作为社会公众公司,更是须臾离不开诚信。诚信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基石,法治的市场经济离开诚信将难以维系。历经一个多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中国证监会于7月31日正式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监管办法”),并自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海南各上市公司已将该办法印发给广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以各种形式组织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学习诚信监管办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该办法的深入学习,结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解释说明和其他相关资本市场人士和媒体的解读,觉得该办法具备以下特点、特征:
一是“明”:是指目的明确、旗帜鲜明。该办法推出的目的是旨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市场行为诚信约束,推进社会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以诚信为主体的资本市场价值观。可以说是高举了“诚信”大旗。
二是“新”:是指立点新颖、举措创新。该办法作为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是中国证监会从诚信建设出发,探索不同于一般行政监管的资本市场监管模式。作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一部重要基础性法律制度,其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次正式把“诚信”纳入监督管理的制度范畴,将此前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诚信监管方式上升为法律法规规范,创新建立了专门的诚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诚信档案制度、推出诚信信息查询制度、建立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建立针对几类特定主体的诚信约束制度、为激励和鼓励守信留下空间、明确诚信监督合作制度等六大新的举措。
三是“全”:是指覆盖主体全面、监管内容齐全。该办法涉及主体覆盖了所有参与资本市场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包括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等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以及证券公司等有关证券期货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只要是与资本市场有关系的主体,一个都没有少,一个都不能少。该办法内容共六章四十三条,通过从诚信信息的界定与采集,到诚信信息的公开与查询;从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到诚信监督与管理,涵盖了资本市场中不同主体在各个环节的所有诚信信息。
四是“严”:是指要求严格、手段严厉。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使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无处遁形。在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并购重组委等委员、专家遴选中,对有失信记录的“一票否决”等,使违法失信者成本提高、付出代价、受到制约。明确将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履行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并将予以公示。同时,也设定诚信信息效力期限,建立诚信信息更新、更正机制;还可以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进行联动,建立诚信监督合作机制。
五是“实”:是指实用性强、实际指导意义大。该办法以务实的态度,经公开征求意见,从实际出发,抓住诚信监管的重点问题,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资本市场的主要矛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改革、创新和发展,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该办法的实施也可能会带动今后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创新和出台。
二、对华闻传媒在诚信建设方面的感悟
诚实守信是资本市场立市之本,是企业立业之本,也是上市公司品牌价值的基础。
华闻传媒自1997年上市后,尤其是自2000年公司大股东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后,一直把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责任。2002年,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的部署,公司与海南兄弟公司共22家上市公司一起,共同签署了《海南上市公司诚信公约》。公司提出并大力弘扬“拼搏、诚信、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把“诚信”纳入到企业精神之中,把诚信建设作为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公司的诚信建设与经营增长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求董监高勤勉尽责,对员工、股东、债权人、合作伙伴、客户等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把“诚信”“烙”在公司的方方面面。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对公司诚信建设方面的若干感悟。
(一)诚信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华闻传媒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各项要求,在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充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制订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总裁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正确处理好“三会一层”之间以及“新三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谨慎决策的内在运行机制。
华闻传媒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