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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融办在全省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20140224103018  来源: 信用网

7月16日,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吉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创建工作。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将由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委托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负责组织实施。

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评选范围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营业年满两年以上,有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要求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要求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落实,无弄虚作假、偷逃税行为;要求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无违约毁诺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和信用等级等。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从7月18日开始,由省信管办和省信促会综合各方面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报省金融办审批,确定“吉林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