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产业概述

加强信用建设 构筑诚信龙江

20140124131041  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网

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于2003年。近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信用基础建设,一手抓信用重点工作,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一、筑牢基础是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长久健康发展的前提和根本

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好高骛远、急功近利,要牢牢打好工作基础,脚踏实地、稳步前进。几年来,我省主要从完善制度和机制、征信系统建设、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构筑“诚信龙江”建设工作基础。

(一)建立健全诚信建设工作领导体制。“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于2005年,经过几次调整,目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及所有副省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由41个中省直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由省政府6位副秘书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社会信用办公室。省社会信用办为省工信委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2人,除承担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外,还承担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职能。各市(地)均设立了信用(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和诚信办,形成了省市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推进诚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自2006年以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省直机关和市(地)年度责任指标考核,先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诚信龙江”建设工作方案》,以省长令形式出台《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制定实施地方标准《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规范》,编制出台《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制定了《黑龙江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规则》、《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文件,《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列入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为诚信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三)搭建了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2006年开始,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落脚点,大力推进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企业信用平台基础上,先后搭建了“食品工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务员诚信信息平台”、“重点人群执业资质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平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不履行债务信用信息平台”等5个子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于2007年开通运行,整合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劳动、卫生、海关等30个部门3400余万条信息,入库企业44万7千多户。目前,平台月均访问量达到11万余次,累计为政府部门行政监管提供查询3万余次。全省13个市(地)中有7个市已建成市级平台,并与省平台实现联网运行。与浙江省、辽宁省、深圳市、宁波市、成都市实现了信息互查。

(四)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邀请中央电视台赴我省拍摄大型纪录片《诚信—中国行动》,全面展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合力构筑“诚信龙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丰硕成果;在黑龙江日报开辟了诚信龙江专版;在东北网开设了诚信龙江专栏;创办了“龙江诚信”期刊;刊发了诚信龙江简报;在黑龙江卫视台黄金时段播发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在省内7个主要高速公路口树立公益宣传广告牌;培训信用管理师200余人、企业信用管理人员500余人;开展了“诚信建设宣传月”、“诚信建设知识竞赛”和“诚信万人签名”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教育,诚信建设逐步深入人心,社会诚信氛围初步形成。

二、重点突破是带动全局深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

“诚信龙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头绪错综复杂,找准突破口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我们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求毕其功于一役,力求每年突出一、二个重点工作,抓一件成一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积小胜为大胜。几年来,我们集中力量,重点围绕4件事搞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开展“黑、红名单”建设,带动地区发展环境改善。2006年,省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从失信曝光入手,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几年来,共开展了8次集中曝光活动,公开曝光政府失信、制假售假、逃废债务、欺诈客商等典型失信案件45起,各地各部门也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曝光活动。由政府带头开展曝光,自揭家丑,在全国尚属先例,国内各主流媒体纷纷给予正面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彰显了省委、省政府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失信行为产生了强大的警示和惩戒作用。与此同时,大力弘扬诚信,树立典型,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经市地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环节,由省诚信办等10部门联合授予“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几年来,评选出“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273家,市场主体参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二)催缴逾期银行贷款,大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前几年我省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被国家一些银行认定为金融高风险区,“贷款难、难贷款”问题成为制约龙江经济发展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2006年,省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采取市场手段和适度行政干预手段催缴企业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省诚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催缴逾期银行贷款通知单》3694份,对恶意拖欠的,进行戒勉谈话,情节恶劣的在县、市、省三个层面予以曝光。截至目前,全省清缴拖欠贷款20余亿元,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不良贷款率由2005年的32%下降到2011年的6.4%。在清欠工作的初期,有媒体称政府出面替银行清理债务是“行政越位”。面对种种非议,我们坚定信心不动摇,连续搞上几年,实践证明,这种采用适度政府干预的办法来解决一些社会突出性的失信行为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三)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将诚信建设引向企业。食品安全是近年来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9年9月,工信部将我省列为全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省。近三年来,以乳制品、肉类、酒类、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和油脂制造等7个行业为重点,通过会议部署、专题培训、典型引导和专项督导等形式,全面推进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其中18家企业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其他6个重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以质量诚信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平台和档案建设为载体、以人才建设为保障、以运行机制建设为动力、以诚信文化建设为基础的“五位一体”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局面已初步形成。

(四)结合国家工作部署,推进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中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精神,建立了由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15个部门组成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向上与国家级平台实现网络、系统、信息三通,向下与12个市、2个省管县、12个省直部门的专栏实现联通,并完成了数据抓取、对外发布等工作,已公开信息量达24613条,实现了全省市地、县区专栏建设全覆盖。

三、开拓创新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事业不断向前的不竭动力源泉

诚信建设是一项新事物、新事业、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遵循,只有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才能使诚信建设事业永葆活力,不断向前。几年来,我省坚持不懈抓创新,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从建设公务员诚信记录入手,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力抓手。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人社厅、省诚信办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建设方案》,在诚信龙江网建立了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务员信用平台,实现公务员诚信信息共享共用、公开透明。2010年12月末,我省省级政府机关公务员诚信信息网正式开通运行,省政府62个部门6833名公务员信息实现在线查询,公众可通过投诉专栏对公务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二)从政府部门应用信用产品入手,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从2009年开始,在政府采购领域协议供货、家具类两类供应商试行应用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累计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等级评价900余次,并将评价结果在诚信龙江网上公示。在此基础上,又将试点领域扩大到工程(装饰装修)类、省级车辆保险类,逐步建立起政府采购市场的诚信体系。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自2011年起,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对省银行业协会推荐的有融资意向的437户中小企业开展了信用等级评价,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管理体系,同时由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银监局通报全省金融机构,作为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从执行积案公示入手,开展司法公信建设。会同省金融办、省高法等部门制定了《黑龙江省清理金融执行积案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及《关于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用信息具体办法》;组建了“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并与“诚信龙江网”链接,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用信息496条,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予以极大震慑,促进了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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