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产业概述

建设信用浙江 打造诚信社会

20140124131258  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网

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建设“信用浙江”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国家发改委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按照“政府推动与监督、市场规范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切实推动“信用浙江”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注重信用顶层设计,不断健全信用建设长效机制

(一)不断完善信用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被列入省直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文明城市”考核评审条件内容。

(二)有效推进信用规划、立法等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信用规划,均由省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2005年,出台政府规章《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了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等近十项规范性文件。

二、注重联建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全面完成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深入挖掘平台功能,构建了“信用立方”子平台,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全面、深度关联,新增历史变更记录查询、统计分析、报表等应用服务功能。建成96312语音服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电话语音查询功能。目前,网站工作日均访问量达13.3余万次。

(二)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至目前,系统已汇集39[1]个省直单位的部分信用信息、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部分失信信息,以及宁波、温州、丽水、乐清四地交换的市县信用数据,基本涵盖了涉及企业信用的主要部门或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入库企业、社团等法人数达到177.8万家,其中,在册企业、法人单位95.7万家,注销企业、法人单位78.1万家,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工商注册的企业;数据库指标项200类1405项,基本涵盖了全省企业的信用信息;企业信用报告累计查询2151余万次,工作日均查询突破5万次。入库企业等法人单位全部有了按“A、B、C、D”四级分类的企业信誉度综合提示信息。

(三)加快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截至目前,系统已汇集13[2]个省直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指标项26类292项,数据总量达6085万条,覆盖全省4830余万户籍人口。公开信息访问量2952万次。

三、注重联合奖惩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应用

(一)省级政府部门应用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已有31[3]家单位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应用信用信息平台,已为22个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法院、公安、环保、人力社保、商务、海关等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税务、质量技监、建设等部门提供数据比对和校验服务。省法院、公安等部门通过专线互联应用于清理执行积案、案件侦破等领域;省纪委、发改、经信、税务、海关、证监等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投资备案、资质认定、税务监管、进出口监管、企业上市等多个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平台,提高了政府的监管和服务水平。其中,配合省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的示范效应。三年来,我省各级法院累计已执行单位“执行难”案件标的总额超过448.2亿元,涉及近2.9万家单位;其中,参与我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共有260家自动履行案件717件,涉案标的总金额达4.64亿元。

(二)金融机构应用深度和广度持续扩大。实现“信用浙江”网与浙江银监局金融机构城域网、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等互联互通,为在浙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无偿服务,有效满足了全省银监系统和各银行机构对在信贷领域之外的企业信用数据的查询需求。仅2012年前11个月,“信用浙江”网共接受金融机构查询38.7万次。

(三)电子商务诚信联防机制初步建成。通过签署数据转载和数据查询等双向协议,我省初步建立起电子商务诚信联防机制,并取得实质性突破。截至目前,“信用浙江”网已转载阿里巴巴拒绝服务客户名单信息和恶意拖欠贷款客户信息138条,阿里巴巴依法查询在“信用浙江”网的1.3万家授权企业信用信息。

(四)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首推信用报告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的企业信用报告有1611份,接受社会监督。此举得到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国家发改委专刊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进行宣传介绍。2012年该项制度入选了由中国法学会主持评选的“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通过此举,一方面,有效促使投标企业规范经营行为,2010至2012年,我省平均每份信用报告披露的不良信息记录条数从2.73条下降至1.79条,减幅达34%。另一方面,也培育发展了我省信用服务市场,截至目前,全省备案信用服务机构35家,2011年营业收入总计近3亿元。

(五)扎实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我省依托省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建成市、县(市、区)专栏768个,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级目录信息采集系统的研发和试运行,有超过60%专栏可被省专栏采集到信息。在2011年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专项评比中, 我省省级专栏建设成绩位列全国第三。

四、注重区域信用联动,不断深化区域信用交流合作

(一)信用长三角合作向纵深推进。2010年苏浙沪皖四省市共同编制《长三角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通过联合主办“信用长三角”第三届高层研讨会、牵头承建“信用长三角”网站和共享平台,实现苏浙沪皖区域内200多万企业16个信用信息指标项的交换共享。

(二)开创了区域信用合作新格局。加强与兄弟省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交流互动,以协议方式先后与深圳市、黑龙江省、辽宁省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网上互查,创新区域间信用监管、服务联动及信用信息共享模式。

五、注重诚信文化建设,不断优化社会诚信生态环境

(一)信用宣传取得良好效果。2011年5月成功举办“凝聚信用力量,建设信用浙江——信用浙江建设十年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利用重大活动和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加大宣传力度。21世纪经济导报、浙江日报、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电视台、浙江在线、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省内外媒体均对我省信用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报道。

(二)信用人才培育取得新成效。目前,全省有1所高校设置有信用管理本科专业教育,3所高校有信用管理专科教育。编写出版《信用管理基础教程》、《信用管理实务教程》等信用管理教材。继续加强校事合作,省信用中心设立信用管理专业实习基地,为信用发展提供人才培训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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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个企业数据提供部门:省法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广电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人防办、省国税局、省通信管理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人行杭州中支、省外汇管理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省物价局、省信用办、省知识产权局、杭州市建委。

[2]13个个人数据提供部门:省法院、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杭州海关、浙江保监局、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

[3] 31个政府应用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省纪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统计局、杭州海关、省物价局、省招投标办、省信用办、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联、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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