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票据交易品种,拓宽企业短期融资渠道,晋中市中支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推广实施方案》,在辖区灵石县开展了商业承兑汇票试点工作。晋中市中支征信部门充分发挥征信系统惩治失信行为的作用,配套建立了商业承兑汇票违约征信记录制度,构建商业承兑汇票交易的信用平台,助推商业承兑票据推广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普及商业承兑汇票知识与征信宣传同步进行,使二者相得益彰
商业承兑汇票推广难有两大原因:一是社会公众对商业承兑汇票缺乏认识,对其结算融资功能知之甚少;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由于承办客户信用不高,致使商业承兑汇票社会信用差、抵用率低、退票率高,徒劳费力,收效不大,不愿意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服务。对此,晋中市中支先后组织了企业财会人员参加的商业承兑汇票营销培训班、商业银行财会负责人参加的商业承兑汇票营销促进会以及面对公众的商业承兑汇票知识大型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这三个宣传培训活动都把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列为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培训,使银行、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诚信创造价值,只有人人都守信履约,才能推动商业承兑汇票的有效使用,不断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服务。
二、建立商业承兑汇票违约征信记录制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信用是商业承兑汇票赖以生存的基础,失去了信用的商业承兑汇票无异于废纸一张,不仅不能实现其正常的结算和融资功能,还会使企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丢失优质的客户资源。在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过程中,晋中市中支以企业信誉作为必要条件对客户进行了普通客户和优质客户的分类,原则上限定商业承兑汇票只能在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之间使用,并建立商业承兑汇票违约征信记录制度,即商业银行每半年向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报送签单企业无理由拒付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并由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大事记中。
商业承兑汇票违约征信记录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扩大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影响力,有效制约了企业逃废债行为,有助于实现交易双方信息共享,营造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助推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