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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用“一票否决”点赞

20150710162558  来源: 中国工商报

    据报道,在日前开展的全国劳动模范评选和公示中,要求“对推荐的企业负责人实行部门核查,还要统一征求环境保护、税务、工商、安监等部门意见”,一些企业负责人因“企业上了有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黑名单”而被撤销资格。我们为这种信用“一票否决”的做法点赞。


    全国劳动模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是我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一个劳动者能够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意味着具有骄人的业绩、爱岗敬业的精神。劳动模范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一面镜子。对于一个在信用方面存在污点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当选为“劳动模范”不仅名不副实,还会误导公众对先进典型的价值评价导向。有关部门坚持信用“一票否决”,无疑是正确的。


    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资格的企业负责人,如果知道是因为“企业上了有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黑名单”而被“一票否决”,肯定会觉得脸红、惭愧。但亡羊补牢还来得及,这些企业负责人一定充分认识到信用建设的重要性,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结合企业发展,配合信用监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稳步推进信用建设,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发展同进步,诚信经营,树立企业形象,为社会和谐提供正能量。


    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社会共治,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个人等人人有责。劳动模范从“合法经营”到“合法诚信经营”评价标准的转变,让我们看到了信用建设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


    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不仅需要树立一批“守重”企业进行正面激励,也需要在类似全国劳动模范评选这样的活动中,对失信者“一票否决”进行反面惩戒。要发挥“信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守信,则能提高品牌影响力、带来经济效益;失信,不仅会影响企业,也会影响企业的负责人获得荣誉和先进,甚至连带付出一损俱损的代价。我们为这次信用“一票否决”点赞,更希望以此为契机,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