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标准

标普公布全球百家银行发债人信用评级标准

20140210172804  来源: 标普网

标普评级服务公司周五公布了全球百家银行证券发行人信用评级标准。以下为全文翻译:
  标普对2011年11月9日公布的银行业信用评级分析标准作出更新。银行业评级标准调整有两个基本目标:提高我们全球评级标准框架的透明性和一致性,确保我们的评级意见反映我们对近期事件的评估以及在金融领域风险因素获得的经验。
  评级标准框架可阐明一家债券发行机构的信用状况的各个方面,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到发行人的评级的。标普通过适用三项基本评级组成部分来实现这些目标:
  1、对特定银行各运营国家经济和工业状况的宏观层面分析,包括监管方面的因素。这些分析结果将计入银行业国家风险评估得分(BICRA),或作为银行在各运营国的评级基础。
  2、银行特定分析专注于评估某一特定机构的信用情况和财政表现因素,包括其业务地位、资本、利润、风险状况、融资和流动性。这些因素与运营国家评级基础结合决定该银行独自的信用情况。
  3、分析银行获得母公司或债权国(现有支持以外)额外潜在支持,以及额外可调整因素。这种支持将降低相关银行独自违约的风险,结果是该证券发行人的信用评级会高于其独立的信用评级。额外因素调整或导致该发行人在某些情况下高一评级级别或低一评级级别,或体现该银行运营国家境外货币评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