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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信用缺失的治理对策

20140127123601  来源: 中国信用管理认证网

摘要:治理企业信用缺失,应加强政府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政策支持,正确地实施角色定位,提高合同履行质量及加强内部管理,设立专门信用管理部门,建立规范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企业信用缺失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应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各级领导,各个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系统实施。具体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政府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政策支持

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对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政府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需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和制度,通过国家宏观制度的完善为企业信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那些恶意欺诈的行为严惩不贷。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应收账款中账龄超过1年的,其中65%属于有意欺诈,所以政府必须加强管理和执法力度,以促进培育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防止出现随意处理应收账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二、明确认识信用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

企业领导必须将信用管理看成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通过教育使员工认识到,增加有效销售、减少坏账损失、使公司利润最大化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目标。因此,有效的信用管理模式必须由企业的主要领导倡导,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使各部门成员具有统一的认识并建立在全局的基础上。

三、正确地实施角色定位

企业内部与信用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各自正确的角色认同有助于统一认识,加强内部协作。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不同、管理目标不同、人力资源的特长不同, 使得在信用管理方面容易产生不同的认识。这种认识差异可能会阻碍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因此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必须使有关部门职能人员,具有正确的角色定位:

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即使拥有世界上商业信誉最好的客户,如果销售部的销量不足以赢利,也是毫无价值的。因此,只允许银货两讫的交易方式并不能适应企业市场运行的需要,而只通过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的事后控制并不能算是有效的信用管理。

销售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没有收到货款之前,销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只有将全部货款安全收回,销售工作才算完成。因此,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销售,销售人员必须参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供应和采购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供应部门不只是企业花钱的部门,为了增加企业对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提升企业自己的信誉, 取得供应商更优惠的信用政策,供应部门除要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外,还必须具有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筛选的能力,参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提高合同履行质量及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很多情况下是由买卖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有异议造成的。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很大的原因在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从而造成买方拒绝履行合同。因此,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除了采取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外,企业还必须提高合同的履行质量,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生产管理,提高履行合同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由于企业自身履行合同质量不高造成应收账款和坏账的产生。

五、设立专门信用管理部门

传统的企业组织结构,一般以财务部门担当信用管理的主要角色,这已不能适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由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完善的信用管理需要企业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用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需要专业人员从事大量的调查、分析、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设立企业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是有效信用管理的必要途径。目前在我国企业中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设立信用管理部门:一种是财务总监领导下的信用管理部门,另一种是销售总监领导下的信用管理部门。两种方式各有利弊,根据统计,采取财务总监负责下的信用管理成功率是 70%,而采取销售总监负责下的成功率则为30%.根据我们所处企业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企业可根据各自的经营方式,采取不同的信用管理组织形式,但是无论是采取财务还是销售导向的方式,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都必须有效地沟通配合,只有这样信用管理部门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时还应该及时将信用管理的职责落实到和信用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与岗位。

六、建立规范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

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看,对企业信用直接或间接的监督、管理机关有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人民银行、公检法等部门,这些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拥有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的职能和权力,拥有真实的信息来源,但缺陷在于这些部门对企业的相关行为和信息没有完整的记录和系统的整理,也没有对社会发布和运用的渠道,造成了信用信息的散失,信守诚信的企业无法得到表彰和益处,不守信用的企业却有空子可钻。因此必须建立和强化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在各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采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性的资料,便于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客户的查询运用。

七、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信用管理需要法律的支持、规范和保障,无论是政府对企业信用实施管理,还是中介机构和客户运用信用信息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因此应制定“企业信用管理法”或“社会信用信息法”等法律制度,为管理机关和征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采集、保存、评级、发布、运用提供法律依据,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础的状况。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范企业、个人、政府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对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规范资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真实的评级;在建立信用体系的同时,同时注意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八、通过中介机构整理和发布信用信息资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的积累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欧美等发达国家历经一百多年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仅靠政府有关部门是不够的,也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征信公司、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业化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税务、公检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以经济发达城市为支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信用中介机构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产品,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客户,供查询和使用。

九、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

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包含企业的注册情况、年检、履行合同、被客户投诉、产品质量、融资信誉、纳税情况、涉诉案件、被政府表彰或被处罚情况等等,涉及企业的多个方面,信息数据纷繁复杂,如没有科学的评价标准,则难以直接运用信用资源。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对特定的企业评定出合理的信用等级,采取动态的方法,简明扼要的反映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方便客户的查询、判断,有利于社会对该企业的了解认识,使诚实守信的企业誉满天下,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客户;使信用低下的企业难以藏身,断绝财路。

十、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是形成良好信用环境的手段,而非目的,开发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的发展、优秀企业的快速成长,打击失信行为才是我们的目标。信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资源,可从三个方面概括:一是信用作为一种资格和能力,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二是信用构成无形的资本和财富,发挥商誉的品牌效应。三是信用是一种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可以共享的信息资讯,发挥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根据上述分析,运用信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建立快捷便利的信用信息传播渠道,使企业和消费者方便和低成本的获取信用信息,是运用信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使交易的主体及时、真实的了解到对方的信用状况,防范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资源的运用效率,通过建立征信公司或信用管理局作为信用信息传播的窗口,利用互连网等工具高效的查询使用。

制定对信用低下企业的警告和市场禁入制度。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善于运用有关信息,防患于未然,对信用低下的企业及时提出警告,对情节严重的要禁止进入市场,以免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受骗上当,减少资源的损失。

工商管理、技术监督、金融监管等部门同媒体加强合作,形成规范化的企业信用状况发布机制,在权威媒体上进行发布,使有关机构、企业、消费者及时、准确的了解经济往来对象的信用状况,通过“信用红黑榜”等形式,表彰信用良好的企业,警告和打击信用败坏的企业,采用信息共享、统一行动、联合制裁等方式,遏制逃废银行债务、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风气,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